为确保展会的成功举办,请组委会在以下工作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展会申办 在展会申办前,请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效的工商营业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二)展会批文; (三)组织策划方案(含宣传促销方案); (四)往届展会资料; (五)其他展会的相关资料。 二、业务洽谈 (一)依据展馆统一排期洽谈确定展会场地、时间; (二)依据展会情况洽谈确定基本服务项目; (三)依据展馆相关报价资料洽谈确定场地和服务费用; (四)依据展馆提供资料熟知展馆相关规章制度及办展要求。 三、合同签订 依据双方洽谈内容,我中心将以格式文本形式确定您组织举办本次展会的各项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严禁未签订合同即行招展的行为,产生的一期后果有组委会承担。 四、展会筹备 (一)展会筹办情况跟踪馈 我中心项目经理将每星期对展会筹办情况进行跟踪,掌握组展工作进程,请组委会积极配合。 (二)展位图纸、楣版、会标资料及其它资料提供 ● 展位数在1000个以上的展会,请于布展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展位搭建图纸及楣板、会标资料。 ● 展位数在500-1000个以内的展会,请于布展前7个工作日内提供展位搭建图纸及楣板、会标资料。 ● 展位数在500个以内的展会,请于布展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展位搭建图纸及楣板、会标资料。 ● 展位搭建图纸要求:主通道宽≥4m,一般通道宽≥3m,符合消防要求。有隔板的地方用粗线表示,无隔板的地方用细虚线表示,开口的地方用“×”表示。 ● 凡进行特装搭建的参展单位,组委会应于规定日期前将初审后展台的设计图(包括平面图、立体图、效果图、电路图、用电量、展位材料防火性文字说明)一式两份报送展馆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制作和施工。 ● 组委会应按照展馆规定的规格、尺寸提供的楣板、会标资料。楣板资料应与摊位号一致,并请标明字体、字号和颜色。 (三)手续办理 ● 组委会应于展会布展前25个工作日进行工商、公安、消防、物价等手续的申办。 ● 组委会应于展会布展前5个工作日将举办展览会所需的工商、公安、消防、物价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与该展会相关的其他手续交展馆方备案,并与展馆签订《展会安全责任书》。 (四)证件的办理及提供 组委会需在布展前五个工作日提供3套展会相关全套样票、样证给展馆。 (五)对接协调会 ● 在布展前五个工作日内召开组委会与展馆各服务部门之间的对接协调会,请在该会上确认布展、展期、撤展期间的有关要求及作息时间安排、供餐方案、开幕式方案等在展馆发生的各类工作方案。 ● 指定展会期间有效签单人,负责现场相关服务和费用的确认。 ● 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展馆方将制定《展会服务方案》,并提交组委会。 五、展会布展 (一)组委会应设立组委会报到处(服务处),派专人到现场值班,负责受理展商报道、咨询和处理现场事宜(包括布展、开展、撤展期间)。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展台搭建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和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可的资质等级,在签订《展览施工安全责任书》,并向展馆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保证金、用电接驳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领取证件。 (三)现场展位改动必须经组委会同意,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展馆实施。 (四)需提前进场布展的展商,需经组委会与展馆共同审核,在缴纳提前进场费后办理进场施工手续。 (五)需延时布展的参展商,请于当日16:00前到展馆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委会人员和布展人员必需遵守展会、展馆统一规定的布展时间,闭馆后谢绝进入展馆。 六、展会开展 (一)组委会现场工作职责: ● 支持展馆,做好相关参展商、专业观众问卷调查。 ● 负责展场正常交易秩序维护。 ● 协调处理展会现场各种矛盾和问题。 ● 负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进场办公。 ● 负责开展期间物品出馆手续的办理。 ● 负责协调各参展商在展览活动现场严格控制音响设备音量,不得影响其他参展客商,保证展会的优良秩序。 (二)在开展第一天,组委会与展馆共同清点展位及展览面积,以做结算依据。 七、展会撤展 (一)按照组委会安排的时间进行统一撤展。未经组委会批准,参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撤展。确需提前撤展的,由组委会办理验放手续,并且需到展位检查后方可放行。 (二)展商离馆时须到组委会现场服务处办理验放手续,开具《物品出门证》。 (三)大型展会撤展的当天或中小型展会撤展开始后的两小时内,不允许车辆进入展厅。 (四)特殊展台和标改特展台由搭建公司负责拆除,并将由此产生的各类垃圾清运出展馆。 (五)展会结束后时,组委会对展馆服务状况进行如实反馈。 八、展会结算 展会组委会应于展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展会结算对账,并办理结算。 |